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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例:关于预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公告(第二次)

文章来源:[××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管理人] 发布时间:[2025-12-13]

示例:关于预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公告(第二次)

AA区人民法院根据相关债权人申请,于2025424日作出(2025A破申×号民事裁定,依法受理A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,并指定该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(以下简称“管理人”)。

为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,盘活优质技术资产,推动高端制造资源有效整合,管理人拟向法院申请对A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进行重整,并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公司基本情况

A智能装备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目标公司”)成立于20186月,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。登记股东及认缴出资情况为:A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000万元,持股80%;自然人李某认缴出资750万元,持股15%;自然人王某认缴出资250万元,持股5%。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出资期限为20481231日前,截至本公告之日,各股东均未实缴出资。部分股权已被其他法院查封。根据生效法律文书,登记在A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80%股权实际权益归属李某所有,其合计实际持股比例为95%,系公司实际控制人。

目标公司经营范围包括:工业机器人、服务机器人、智能物流设备的研发、制造与销售;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;人工智能软硬件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;货物进出口等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公司注册地址位于A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B8号。

目标公司原持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认定,但因长期停工,相关资质已处于失效或待复核状态,需在项目重启前按主管部门要求重新申请或更新。

二、核心资产与项目概况

目标公司主要资产包括自有土地使用权、标准化厂房、智能化生产线设备、专利技术及软件著作权等,具体如下:

智能制造基地

占地面积约35亩,已取得不动产权证。建有1栋主厂房(约11000平方米)、1栋研发中心(约3000平方米)及配套辅助设施。厂房内配备洁净车间、机器人装配线、老化测试平台及AGV调度模拟环境,基础设施(水、电、气、网络)齐全,设备维护状态良好,具备快速复产条件。

知识产权与技术储备

持有有效发明专利12项、实用新型专利28项、软件著作权15项,核心技术涵盖协作机器人关节模组、多机协同调度算法、基于视觉的柔性抓取系统等。另有3项核心技术处于中试验证阶段,具备产业化潜力。

在履行及待履行合同

公司曾与多家汽车制造、新能源电池及电子装配企业签订设备供应及技术服务协议。部分合同因资金链断裂未能继续履行,但客户关系基础尚存,具备恢复合作可能。

三、资产负债情况

关于目标公司资产、负债、合同履行、职工安置等详细情况,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可通过尽职调查予以核实。债权人及债权金额的最终认定,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表为准。

四、项目优势

产业政策优势

公司所在区域为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区,享有税收优惠、研发补贴、人才引进等专项扶持政策。地方政府对高端装备制造业企业重整给予高度关注与支持。

技术与人才优势

核心技术团队由多名具有十年以上机器人行业经验的工程师组成,部分成员曾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。现有技术体系具备自主可控性,可避免“卡脖子”风险。

区位与配套优势

项目地处长三角/珠三角/环渤海(任选其一,此处泛化)核心制造业集群带,上下游供应链完善,物流便捷,距主要港口、高铁枢纽及国际机场均在一小时经济圈内。

五、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

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,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;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责任感;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限制高消费名单,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;

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,能够保障重整所需资金投入,资金来源合法合规,并能提供银行资信证明、审计报告或其他有效履约能力证明;

具备高端装备制造、人工智能、自动化系统集成或相关领域的产业背景、运营管理经验或技术整合能力,有能力推动目标公司技术成果产业化及市场恢复;

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。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第1项条件,且至少有一方满足第23项条件。

上述条件仅为参与本次招募的基本门槛,不构成管理人对任何意向投资人必然入选的承诺。

六、招募流程

(一)报名阶段

报名截止时间:2025122610:00时。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报名时间,延期决定将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平台公告。

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:

1)报名地址:AAAA号(临近A社区服务中心)

2)联系人:张律师、刘律师

3)联系电话:AA-AAAA(注:此处为占位符,实际发布时可替换为虚拟号码或省略)

报名需提交资料(一式三份):

1)投资意向书;

2)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;

3)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材料(如资信证明、产业背景说明等);

4)联合体报名的,须提交联合体合作协议书,并分别提供上述材料。

(二)报名资格审查

管理人将依据本公告所列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。通过审查的,将书面通知;未通过的,不再另行通知,且报名材料不予退还。

(三)缴纳尽调保证金

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人,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人民币50万元(大写:伍拾万元整)作为尽职调查保证金。

账户信息(示例,非真实):

户名:A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管理人

账号:AA AA AA AA

开户行:A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分行

在意向投资人未提交《重整投资方案》前,可书面申请退出,管理人将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。未经投资人书面同意,保证金不得擅自使用。

(四)尽职调查

缴纳保证金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后,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,期限不超过十个工作日,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。管理人将予以必要配合。

(五)提交重整投资方案

尽职调查结束后,意向投资人应于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继续参与,并提交《重整投资方案》。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:

投资标的与方式;

资金投入计划与履约保障;

技术承接与研发延续安排;

员工安置与“保交付”措施;

市场恢复与运营规划等。

同时,须向管理人账户缴纳不少于3000万元(大写:叁仟万元整)的投资保证金(此前缴纳的50万元尽调保证金可优先抵扣)。逾期未提交方案或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
提交方案后因自身原因退出的,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
(六)意向投资人遴选

如有多家投资人提交方案,管理人将在法院及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,组织专家评审,综合考量投资金额、产业协同性、履约能力、方案可行性等因素,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中选投资人。遴选费用由中选方承担。未中选者,保证金将于结果确定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。若所有方案均不符合重整要求,管理人可否决全部方案并再次招募。

(七)签订协议与编制重整计划

中选投资人应在确认后七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《重整投资协议》;

管理人将据此编制《重整计划草案》,提交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;

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并获法院裁定批准后,方可执行。

七、特别说明

(一)本公告所披露信息仅供参考,不替代尽职调查,管理人不对信息真实性、完整性作任何保证。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。

(二)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接受目标公司现状(含已知及未知风险),并同意按现状参与投资。

(三)本公告不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。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进展随时调整、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,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。

(四)本公告不代表法院或管理人承诺目标公司必将进入重整程序。

(五)未被选定的投资人,其前期投入(包括尽调、咨询等费用)由其自行承担。

(六)本公告不构成要约,不具有合同约束力,《重整投资协议》以正式签署为准。

(七)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,投资人应无条件配合。

诚邀具备资金实力、产业资源、技术理解力与社会责任感的战略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重整,共同推动国产智能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
特此公告。

 

A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管理人

 

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

示例文本:意向投资人申报文件

说明:本文所有名称(包括公司名、地名、人名、网址、电话、金额细节等)均为完全虚构,不对应任何现实中的企业、个人或资产,仅用于模拟公告文本生成,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或商业用途。